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普及和宣传破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及专业知识,破除社会认知误区,搭建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与政府、司法部门、企业、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沟通桥梁,提升行业影响力与社会公信力,强化破产管理人从业者的职业归属感与行业凝聚力,宣传协会会员工作亮点和创新创优实践,规范协会新闻宣传工作,保障宣传工作质量、内容准确性与发布时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宣传工作组织架构与联络机制
1.协会设立宣传工作专班,专班由协会会长、分管副会长、秘书长、秘书处工作人员等组成,专班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名。宣传工作专班统筹协会整体宣传工作,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各小组工作落实。
2.组长职责:负责对接本组组员,统筹本组宣传选题收集、稿件初审、进度督办,协调解决本组宣传工作中的问题,对接协会秘书处做好工作衔接。
3.组员职责:与各会员单位固定联络人专项对接,常态化收集会员单位宣传素材、选题线索,指导会员单位完成宣传稿撰写,对素材进行初步筛选整理后上报组长。
4.会员单位职责:各会员单位需指定1名固定联络人,负责本单位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及时响应宣传小组的工作对接需求,确保宣传信息传递畅通。
5.稿件可由协会宣传小组组长、组员及组员对接的会员单位联合完成,亦可由宣传小组组长或组员独立完成。宣传稿件的署名主体及顺序由各方协商,确定版权归协会所有。
宣传工作专班组成人员情况
第二条 宣传稿报送与审核发布流程
1.定期报送:各宣传工作小组需于每月20日-31日期间,向协会秘书处报送至少1篇合格宣传稿,但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报送宣传稿的,不受该时间的限制。稿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宣传内容要求,做到内容真实、逻辑清晰、语言规范。
2.初审把关:协会秘书处收到宣传稿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审核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专业性,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及时反馈小组并提出修改意见。
3.复核上报:初审通过的稿件,由秘书处报协会分管副会长、会长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择优推送至襄阳市融媒体中心及其他宣传平台。
4.发布推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宣传平台完成内容制作发布后,协会秘书处及各宣传小组需组织会员单位做好转发推广,扩大宣传覆盖面。
5.存档管理:所有报送、审核、发布的宣传材料,由协会秘书处统一整理存档,建立宣传工作台账,便于后续查阅与效果评估。
第三条 宣传内容选题与创作要求
(一)核心选题方向
各宣传小组结合破产管理人行业特点、社会需求,围绕以下方向自主拟定主题,确保宣传内容兼具专业性、实用性与可读性:
1.知识科普类:破产工作基础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实务操作小知识、常见认知误区解答等;
2.案例分析类: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经典案例解析,提炼实操经验、创新做法与社会价值;
3.行业动态类:协会工作开展情况、会员单位业务创新、行业交流活动、政策新规落地实施等;
4.人物风采类:破产管理人行业优秀从业者事迹、专业团队服务亮点,展现行业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
5.社会价值类:宣传破产管理人在盘活企业资产、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内容创作要求
1.内容真实客观,不得虚构案例、数据及工作事迹,涉及具体案例的,需做好隐私保护与信息脱敏处理;
2.语言通俗易懂,兼顾专业性与大众接受度,避免过度使用专业术语,科普类内容尽量做到图文/视频适配、浅显易懂;
3.紧扣时代热点,结合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相关热点问题,挖掘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应对思路与解决方案,增强宣传的时效性与针对性。
第四条 宣传成效评估与优化机制
建立常态化、多维度的宣传成效评估机制,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分析宣传效果,持续优化宣传内容与渠道策略,提升宣传工作质效。
(一)日常需求收集。各宣传小组通过问卷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收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债权人等目标受众的宣传需求与意见建议,形成需求分析报告并上报协会秘书处。
(二)月度数据跟踪。协会秘书处联合襄阳市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平台,每月统计宣传内容的线上传播数据,包括阅读量、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粉丝增长数等,建立数据跟踪台账。
(三)年终综合评估。每年年底,开展宣传工作年终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定量指标:全年线上传播数据(阅读、转发、互动量等)、宣传稿件报送数量与发布数量、短视频制作播出完成情况;
2.定性指标:线下行业交流反馈、政府及司法机关评价、社会公众口碑、行业影响力提升情况等。
(四)结果运用。年终形成宣传工作成效评估报告,全面总结宣传工作亮点与不足;结合目标受众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优化调整下一年度宣传选题方向、传播渠道策略与年度工作安排;将评估结果与协会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相衔接,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在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优秀宣传稿件可另行表彰奖励。
第五条 工作保障与纪律要求
1.人员保障:各宣传小组组长、组员及会员单位联络人需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相关单位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报备,确保宣传工作连续性。
2.质量保障:各单位需对报送的宣传素材与稿件质量负责,组长、组员做好层层初审把关,协会秘书处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杜绝不合格内容流出。
3.纪律要求:宣传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协会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破产工作无关、虚假不实、负面消极的内容;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得利用协会宣传平台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确需发布会员单位专业服务信息的,需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
4.沟通保障:建立宣传工作定期沟通机制,协会定期组织宣传工作交流会,各小组分享工作经验、交流问题难点,提升整体宣传工作能力。
第六条 附则
1.本办法经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将根据行业发展与宣传工作实际情况,适时予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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