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2022)鄂0607破申9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楷烁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2022)鄂0607破申9号之一《决定书》 ,指定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雍锦园项目清算组担任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第一部分 湖北楷烁公司情况概要
一、工商登记情况
湖北楷烁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7MA49DWEBXH,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蒙蒙,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信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汉江一路(民发世界城都会山)28幢A2523室。股权情况为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二、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楷烁公司开发的项目名称为蓝光雍锦园,项目位于襄州区洪山头社区航空路北侧、五洲博览城西位置。2019年12月11日,湖北楷烁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土地,土地出让金共计2.47亿元,2020年5月12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雍锦园项目总用地面积40430.92m',总建筑面积167843.50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793.5 m' ,地下建筑面积45050.00m,容积率3.00,建筑密度17.07%。地上商品住宅房1082套112686m,公租房63套4709m,地下面积43479m,其他为商业。
三、总体资产负债情况
经湖北华仁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至2022年12月12湖北楷烁公司资产547,282,606.36元,负债为577.175.657.54元所有者权益为29,893,051.18元。主要债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襄阳襄州支行本金266.593.600.00元,截至2022 年10月31日利息13.541.080.71元;民发现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襄阳第二分公司账面反映金额为47,684.756.88元。
四、目前项目实施情况
1、总包情况(含补充合同):
总包范围为:1#(-2/23F)、2#(-2/27F)、3#(-1/23)、4#(3F)、5#(-1/25F)
、6#(-1/27F)、7#(-2/27F)、8#(-2/24F)、9#(-2/23F)、10#(-2/14F)、11#(-1/27F)、12#(-1/22F),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包单位为:民发现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襄阳第二分公司。合同金额为307600647.96元。已完成工程金额约为127853346. 99元。
2、分包情况:
分包范围: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消防工程,电梯、门窗工程、人防等。分包合同金额 46910662.55元。已完成工程金额约为19651104.14元。
3、和工程相关的服务费用情况:
和工程相关的服务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勤察、工程造价咨询等23家单位。合同金额16891449.77元。已完成金额约为12371202.45元。
五、房屋、车位销售情况
2020年7月,取得3#、5#、 6#、 11#四栋楼房418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1年6月取得1#、2#、 12#三栋楼房260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共计678套。已售商品房277套,面积28,493.13 m',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尚未销售商品房401套。规划车位1322个,建成车位已经出售82个。
六、剩余工程建设尚需投资资金预算
1、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定额计算,估算剩余投资金额263593434.7元。
2、和工程相关的服务费用估算金额4520247.32元。
3、与工程相关的规费估算金额1840301.54元。
七、资产抵押、质押及被查封情况
1、土地使用权未抵押。
2、 2022年3月25日,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湖北楷烁公司的5000万元股权出质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
3、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土地使用权及389套房产。襄州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225套房产。
八、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势: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州区发展主轴,享襄阳老城区醇熟配套,又享东津新区发展红利;交通便利,享航空路、永安南路、内环路“两横一纵”交通路网:临近菜阳图书馆、其阳文化艺术中心等齐体广场,毗邻襄州区人民医院,享有甲级医疗资源护航。
2、市场地位
该项目主要为住宅,配套少部分商业,住宅设计89 m'、100 m'、115m'、128m² 4种户型,符合刚需需求,项目住宅毗邻五洲国际市场及城区拆迁区域,具有良好潜在购房群体,市场前景广阔。
3、债权人重整意愿很高。湖北楷烁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广泛征求了债权人的意见,大部分债权人具有推进重整的意愿。
第二部分 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 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支付保证金。
五、联合体参与招募的,联合机构不得超过两家,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企业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合体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国资企业或列入全国500强企业的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部分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有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的,报名时间以临时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永安南路与杨庄西二路交叉口蓝光雍锦园售楼部,联系人:吕思晨,联系电话:0710-2878078
2、邮寄报名收件地址:襄阳市真州区永安南路与杨庄西二路交叉口蓝光雍锦园售楼部,邮政编码:441000:联系人:吕思晨,联系电话: 0710-2878078
(三)报名材料
1、参与预重整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应当包括: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 、经营业绩、资金实力等信息,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的需要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或承诺,说明联合体的分工,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
4、企业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6、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及缴纳尽调保证金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如需临时管理人对本预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湖北楷烁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审计、评估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于公告发布后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按临时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向临时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临时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书和保证金后予以配合。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湖北楷烁公司预招募的尽调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临时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 :
户名: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雍锦园项目清算组。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州支行。
账号:42050164650808222333
如意向投资人未进行尽调,但仍愿意参与湖北楷烁公司重整的,届时可继续按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该意向投资人同意按湖北楷烁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2)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函规定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如后期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临时管理人后续文件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或未按期缴纳正式投资保证金的,或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5)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湖北楷烁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具体要求以临时管理人后续的具体文件为准。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且尽调保证金到账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临时管理人实地考察,临时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临时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投资人未在公告载明期限内提交投资方案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2、提交方式
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投资方案一式参份(正本壹份,贰份)及电子扫描件。
五、意向重整方案洽谈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调结果向临时管理人提出意向重整方案,并与临时管理人进行磋商。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预招募的情况确定及推动下一步重整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临时管理人对投资湖北楷烁公司的要约。
2、临时管理人提供的所有湖北楷烁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临时管理人可向投资人通报初审结论,最终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且最终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4、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申报金额外,应对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作出预判。
5、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发布,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雍锦园项目清算组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