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1年度工作总结

2022-01-27 10:23:27      点击:

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1年度

工作总结

 

2021年6月3日,在襄阳市政府、襄阳市司法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各机关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了。协会成立至今,在协会全体工作人员、会员单位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协会成立之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申请成立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党支部(功能型)
   
为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2021年7月29日,协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等,积极向上级党组织递交《关于申请设立中共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基层党组织的请示》;2021年11月4日,中共襄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作出襄律发复[2021]24号《关于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党支部(功能型)的批复》,同意成立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党支部(功能型),任命王波同志为党支部书记,选派襄阳市司法局朱华同志任党建指导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协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引领协会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开创协会发展的新局面、新篇章。

二、完成基础性工作,确保协会正常运转;积极“建章立制”,确保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化;完善治理结构,确立会长办公会、专门工作委员会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内、对外沟通交流,开展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调查研究,了解会员和社会的关切需求

(一)确保协会正常运转,完成登记、开户、办公室装修等基础性工作

2021年7月26日,完成了协会批准登记,依法取得登记证书,并刻制协会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紧接着,完成了协会办公地点的装饰装修、办公用品的购置;2021年8月11日,经市人行批准,协会依法在工商银行襄阳檀溪支行设立银行账户。以上各项基础性工作,保障了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此外,协会在成立初期,也积极做好会员的管理、统计工作,协会成立之时共有43家会员,截至目前,协会共有40家会员,其中新增5家会员,退出6家。

(二)积极建章立制,确保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化运行
    协会成立后,为提高议事效率,及时沟通信息,实行科学管理,根据《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先后制定了《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关于管理人工作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深入建章立制工作,为协会规范化、制度化运转打造坚实基础。

(三)完善协会治理结构,确立会长办公会工作机制,成立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协会成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规范协会各项工作,在已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组织管理架构基础上,依据协会《章程》规定,制定会长办公会工作制度。通过会长办公会机制,协会积极开展工作,经会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报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协会设立了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会员服务工作委员会、培训和考核工作委员会、维权和惩戒工作委员会、事业发展和宣传工作委员会。截至目前,会员单位成员已经积极踊跃报名,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即将选定。

(四)加强对内、对外沟通交流,开展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调查研究,了解会员和社会的关切需求

协会成立后,为进一步增强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了解,为加强协会工作人员、会员之间交流以及对外交流,协会积极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行业调查。首先,对内为加强协会内部人员沟通,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会长办公会工作群、理事会微信工作群和会员沟通交流工作群。其次,在2021年12月,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式开始运行,网站设置协会简介、法规制度、党建宣传、会员单位、资产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建宣传、会员管理与沟通、涉案资产处置等协会工作。再次,鉴于协会会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为调查摸清协会会员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会员对协会的诉求和期许,亦为协会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提供有力支撑,协会以书面方式调查、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收到39家会员单位填报的《调查与征求意见表》,经统计,协会初步掌握了会员的基本信息、会员办理破产清算案件基本数据、会员对协会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建议、会员对府院联动机制及下一步工作等的意见和建议,这为协会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就协会工作重要事项、会员关心的重要议题,积极主动与襄阳中院进行全面沟通、交流;积极建言献策,联合制定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管理人报酬确定支取办法等试行规定

协会成立后,协会领导班子就工作重要事项、会员关心的议题,多次与襄阳中院陈翀副院长及破产合议庭成员进行当面沟通、交流,并积极达成多项共识。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建立管协与襄阳中院的沟通机制,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政府对破产的参与和支持;落实破产援助基金,对处理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伸以援手,确保援助基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共同建立办理破产案件数据库管理和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数据,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超过3家的限制参加摇号;共同建立破产案件中待处置的资产信息平台,尤其是对于需要变价分配的不动产,管协可以向有意收购资产的投资者发布有关信息,促进资产的有效配置;加强对管理人清算行为的监督力度;完善管理人报酬收费标准;建立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劳动者等对管理人的投诉联合处理机制;预防破产案件中的群体事件,及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对破产案件中提供法律、审计评估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加强与产权办证部门的联系,解决破产财产的产权不完善问题;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部门的联系,解决财产处置、重整中的税收、股权变更问题;加强与招商部门的联系,解决引进企业收购、租用破产财产等难题。

协会成立后,切实响应会员关切、需求,对会员单位高度关心的管理人报酬计取、管理人的选任方式、破产援助资金的使用问题,协会积极建言献策,向襄阳中院提交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报酬计取办法(草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意见(参考稿)》、《襄阳市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讨论稿)》等材料。目前,已正式颁布《襄阳市破产案件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取办法(试行)》。

四、为提升专业知识技能,与襄阳市司法局、襄阳中院联合举办襄阳市首次破产管理人培训会

2021年10月16日,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襄阳市司法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筹办了襄阳市破产管理人第一次业务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全省破产行业的专家教授及有丰富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的法官授课,对提高破产管理人业务能力、拓宽破产管理人视野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培训会,会员单位成员、市区县“两级”法院破产庭法官等共计200人参会。本次培训会,参会人员反响热烈,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此外,2021年12月5日,第五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召开,论坛采取“线下+线上”同步进行的方式,协会会长王波、副会长李勇、副秘书长王露应邀到场参加,协会其他成员在“线上”一起聆听、学习,以提升专业知识技能。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协会自2021年6月3日成立以来,虽然作出一定工作成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协会成立时间较短,对会员了解不够深入,会员办理案件的有关情况需要联合法院进一步核实;协会需要进一步探索高效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协会需要进一步加强与襄阳市司法局、襄阳中院、襄阳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管理人顺畅接案,顺畅办案,保障管理人办案经费、报酬顺畅支取;协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升管理人业务技能和水平,确保管理人高效办案;等等。

(二)关于2022年度的工作打算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协会在改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推动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为会员做好服务。加强协会对会员的业务指导;提升会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做法和经验等。

3、推动襄阳市司法局、襄阳中院、协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文件,以确保府院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转。对前述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监督等尚未以制度、文件确定的一系列重大事项,及时跟进、落实。

4、推动管理人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良好运行,为全体会员和相关方提供服务。

5、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管理人培训工作,提升管理人的办案水平和效率。其中,拟定于2022年9月,继续联合襄阳市司法局、襄阳市中院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

6、听取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意见,贴近会员的需求,改善协会的工作。

7、组织开展行业间合作交流及会员间交流活动。

8、继续开展行业调研、统计工作。

9、完善协会秘书处建设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建设精简、高效的协会机关。

 

                     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