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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6个月,法院助力破产企业“起死回生”
从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 到引进投资人重整成功, 南漳锦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时不到6个月。 12月25日, 在南漳法院和清河区管委会的见证下, 债务人锦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管、 管理人、投资人进行了资产交接, 该公司也由破产迎来了“新生”。 锦阳公司主要经营有机肥、生物肥生产销售等。公司成立后,因盲目扩张加之对外大量举债,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 南漳法院对该公司破产清算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21年6月依法裁定受理。 之后,经公开摇号,确定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承办该案的法官罗学斌研判后,认为该公司现有资产已经不足以偿还优先债权的债务,如果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大量普通债权和职工工资将付诸东流,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锦阳公司不能“一破了之”。 管理人在清算中发现,该公司产品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公司的资产利用价值较高,有重整基础。 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管理人确定公司重整为工作方向。经过线上、线下的公开招募,同是从事该行业的毛某愿意投资该公司。 因该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分别抵押给了不同的债权人,而这些厂房、设备又是企业重整必须使用的,如果抵押权人行使优先权,将阻碍公司重整进程。 召开债权人会议 于是承办法官召集管理人、优先债权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谈判,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优先债权人终于同意支持公司重整。 有了重整基础之后,管理人迅速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又经过与各类债权人协商沟通,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多次修改、调整,重整计划终于在12月中旬获得各债权人会议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得以正式实施。 12月25日,在法院和地方政府的见证下,投资人正式接管了锦阳公司的资产。近期,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接通水电等基础设施,为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从裁定受理到破产清算再到批准重整计划,前后不到6个月的时间,南漳法院立足于审判实际,高效审理,让锦阳公司从面临破产清算的困境中走了出来,焕发新生,提高了债务的清偿率,最大程度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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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南漳县人民法院 媒体支持: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文:王毅然 余溪 | 图:王毅然 立案咨询热线:07105246850 执行咨询热线:07105238394 投稿邮箱:hbsnzxrmfy@163.com 总第1095期 | 案件快报2021年第26期